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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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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17938㎡
成立时间
2011年09月26日
藏品数量
60万册
开放时间
09:00~19: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8号

基本介绍

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8号,地处市中心繁华路段,交通便捷。于2011年9月26日正式开馆服务。新馆实际用地面积17938平方米,建筑由国内设计师设计,主体有如彩色的积木块,活泼有趣,突出少年儿童图书馆的特色。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服务对象范围广,能满足学龄前幼儿到高中学生和教育教学工作者及家长的学习阅读需要。

为了丰富少年儿童的课外生活,除了基本的图书、音像借阅室和多媒体阅览室,本馆还增设视障儿童阅览区、玩具游乐区、动漫体验区、幼儿专业教室、家长借阅区等特色馆室。本馆还特别为少年儿童及家长们策划了各式各样引人入胜的活动和讲座,围绕少年儿童的兴趣爱好、成长需求、各种知识,使读者和家长一同在学习中学会交流,感受快乐。

馆藏实力

现有馆内能容纳60万册文献,阅读座位1000余个,是青少年的第二课堂。

实用信息

读者须知

一、遵守公共秩序,有序进出场,举止文明,维护读者个人文明形象。

二、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凭卡(证)借(阅)书报刊,按期归还,保持书籍洁净、完好,不污损图书。

三、尊重管理人员劳动,配合图书馆管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四、保持安静,不喧哗吵闹;入馆后把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静音,不在借阅室内接打电话;不带宠物进馆。

五、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带食品和有色、含糖饮料进入借阅室。

办证须知

办证流程

一、人工办理读者证

◆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在一楼办证处领取并填写《读者信息登记表》;

◆选择办证押金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并缴纳押金;

◆首次办理免工本费;

◆人工办证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6:00 ( 周四闭馆 )

二、自助办理读者证

◆持家长或孩子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在一楼办证处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

◆根据提示步骤操作,输入读者信息并选择办证押金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缴纳押金须使用百元面值钞票。

◆自助办证时间:9:00——19:00(周四闭馆)

温馨提示:读者证可供全家使用,但不建议提供给家庭外的人员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退证流程

◆在归还所借图书、缴清所欠款项后,由本人凭办证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原件以及读者证在人工办证时间到一楼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取回押金。

◆如委托他人退证,需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复印件)进行办理。

挂失、补办和变更押金

◆读者证若遗失,请及时带有效证件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或在开馆时间拨打服务电话: 0591-87661146挂失;

◆挂失前导致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如在挂失后找到原读者证,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到一楼总服务台解除挂失,继续使用;

◆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已挂失却被他人使用的读者证;

◆读者证挂失1周后,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补办新证,于人工办证时间在一楼办证处办理,补办须缴纳工本费5元。

◆补办新证后,原读者证自动作废。

◆变更读者证押金须本人携带办证时的有效证件于人工办证时间至一楼办证处办理。

借阅须知

一、外借种类:

图书、过刊合订本、音像资料

 现刊、报纸不外借

二、外借数量

1、图书、过刊合订本:与押金等值,不限册数。

2、音像资料:限借4件且不超过押金总额。

三、外借期限

借期为21天,到期前可续借3次。

音像资料借期为15天,不可续借。

四、借还方式

1、图书、过刊合订本在一楼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借还手续。

2、音像资料在二楼音像借阅室柜台办理借还手续。

3、闭馆时间还书可在24小时自助还书机上办理。

温馨提示:外借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书附盘和音像资料,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外借时请认真核对书名、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

五、续借方式

1、到本馆一楼服务台办理。

2、拨打人工续借电话:0591-87661146(本馆开放时间)

温馨提示: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超过续借次数、读者证号、密码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

六、逾期及遗失处理

1、请按期归还文献,逾期则按我馆相关规定执行。

2、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如有遗失须按照书刊原价1-10倍进行赔偿。

七、损毁书籍的处理办法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书刊损毁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八、盗窃书籍的处理办法

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资源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中夹带出馆,一经发现,即被视为盗窃书刊。如属盗窃书刊将采取下列措施:

●确认其盗窃事实

●收回原书刊

●违规读者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九、文献预约

1、文献在借出状态时,方可进行预约。

2、每人每次可预约1册文献。

3、被预约的文献归还后,通知读者前来借阅,并保留7天。

4、办理预约可通过服务台、少儿馆网站。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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